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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組織市建設局及直屬各單位干部進行有關法律知識考試的通知汕府建通[2004]1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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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市普法辦《關于組織全市干部進行法律知識考試的通知》(汕普辦[2004]19號)的要求,本局定于今年11月下旬組織本系統(tǒng)各有關單位的干部進行一次法律知識考試?,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內(nèi)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chǎn)權法律法規(guī)。
二、考試對象
局機關、直屬事業(yè)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直屬企業(yè)的經(jīng)營管理人員。
三、考試時間和方式
考試由市普法辦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并集中地點、開卷獨立完成。局機關由法制科統(tǒng)一組織考試,其它各單位由其自行組織考試,屆時各單位在接到考試通知后,到局法制科領取卷模、印制試卷并組織考試。
四、幾點要求
?。ㄒ唬└鲉挝唬剖遥┮叨戎匾曔@次學法考試,把它作為當前興起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認真做好法律知識學習和考試的組織工作,確??荚嚾藛T、內(nèi)容、時間、效果“四落實”。
(二)局機關及直屬事業(yè)單位評卷工作由局法制科負責,各企業(yè)普法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的評卷工作。各單位應及時將考試成績錄入《廣東省“四五”普法學法登記本》、《學法登記表》以及《廣東省建設系統(tǒng)“四五”學法登記冊》。
?。ㄈ└鲉挝粦?1月15日前將參加考試的人數(shù)報本局法制科(市建設大樓1707室、聯(lián)系人:徐林、聯(lián)系電話:8568419)。
?。ㄋ模└髌髽I(yè)應于12月中旬前將考試情況(包括考試組織形式、時間、參考人員名單和成績)書面上報本局法制科。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