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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5月1日起實施
瀏覽次數:6122記者近日從廣州市水務局辦公室獲悉,全國第一部針對水務管理的地方性立法———《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5月1日起實施。相關規(guī)定將從源頭上加大對城市內澇防治力度。
據介紹,《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道路應當與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計劃相銜接,同步實施排水工程。建設單位不得擅自抬高地面標高。同時,《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還加大了違法排水和損壞排水設施行為的處罰力度。其中,對不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的污水和廢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網,建設單位擅自抬高地面標高以及各類損害排水設施并造成損壞等行為,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依法整改、修復或者賠償。
(來源:廣東建設報 2012.05.15)